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关事项的决定
巡场镇人大主席团,珙泉镇人大主席团,底洞镇人大主席团,孝儿镇人大主席团,洛表镇人大主席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及《珙县补选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程序的规定》有关精神,经2024年11月19日珙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决定,依法补选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名。补选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关于补选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时间节点
2024年11月28日张榜公布选区选民名单;2024年12月3日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2024年12月11日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2024年12月18日为补选代表选举日。
二、关于补选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分配
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226名,现实有代表212名,出缺14名。根据工作需要,在代表出缺的县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巡场镇第二十二选区,县人大代表珙泉镇第六选区,县人大代表底洞镇第五选区,县人大代表孝儿镇第十一选区,县人大代表洛表镇第四选区,各补选1名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
三、关于成立补选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一)巡场镇第二十二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贾泽鑫
副组长:张爱勇 刘 刚
成 员(按姓名笔划为序):
李宗全 李思琎 张 雄 周田莉 赵 浠
高 美
(二)珙泉镇第六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汪晓波
副组长:喻大松 王 俊
成 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任 磊 何 妤 周胡园 周 星 赵亚洲
段启锐 祝 健 黄佐权
(三)底洞镇第五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奎
副组长:王友席 许永浩
成 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江卓优 车元松 许汝坤刘星雨何叶超 罗锦良
(四)孝儿镇第十一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开友
副组长:车毅 苏波
成 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万佶委 李清华 杨伟 杨友康 张 瀚
罗逆寒 赵纪红 郝廷保 黄富刚 曾小利
(五)洛表镇第四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建
副组长:邓爱平 彭晓迪
成 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杨 刚 宗 勇 段绪江 胡 彪
四、补选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结合本选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本选区应补选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
本次补选实行等额选举。
选举工作由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派员主持。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方可进行选举。
第三条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选民应到大会会场或投票站投票。因故不能到选举大会会场或投票站投票的选民,可在流动票箱投票。
选民如果不能写票,可以委托他人代写,代写者必须按委托人的意愿填写。
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或因故不能参加投票的,经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受委托人凭委托书领取选票。
选民对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
对选票中的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就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划“〇”或“√”;投反对票的,就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里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不赞成的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空格内划“×”,并在正式代表候选人下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划“〇”或“√”。
每一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少于或等于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选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对选票上字迹、符号书写不清,无法辨认的为废票;部分辨认不清的,其辨认不清的部分为废票。
第四条 选举设总监票员一名、监票员若干名,总计票员一名、计票员若干名。
第五条 投票结束后,本选区主会场票箱、投票站票箱及流动票箱的选票统一计票,由计票员清点选票。
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第六条 选举过程中遇有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其他事项由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依法研究决定。
第七条 本办法由选区选民通过后施行。
五、补选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日程表
工作阶段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准备阶段; 选民登记阶段。 | 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8日 | 1.成立补选工作领导小组; 2.确定补选代表的选区; 3.张榜公布补选代表公告; 4.宣传补选代表工作; 5.抓好选民登记和选民资格审查工作; 6.张榜公布选民名单(11月28日)。 |
提名推荐阶段; 协商酝酿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阶段。 | 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11日 | 1.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 2.张榜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12月3日); 3.组织选民对代表候选人进行协商酝酿; 4.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5.张榜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12月11日)。 |
选举前的准备工作阶段。 | 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17日 | 1.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2.核对选民人数,办理委托投票手续; 3.推选出监票人和计票人,并张榜公布; 4.印制选票,制作投票箱,布置选举会场。 |
投票选举阶段。 | 2024年12月18日 | 召开选举大会投票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