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06 点击数量: 作者: 来源: 审稿人:

2022年12月15日

在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上

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吕沐洋

各位代表:

我代表珙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以来的主要工作

2022年,珙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安排,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职,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服务大局,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安全与发展

(一)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0人,提起公诉289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促进常治长效,依法办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易演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7件9人。对毒品、暴力等严重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惩治态势,提前介入毒品犯罪案件8件,提起公诉16件21人,对涉嫌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杀人、强奸等犯罪提起公诉20件21人,依法提出从重处罚量刑建议;对易降低群众生活幸福感、安全感的诈骗、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坚持快办快诉,积极开展追赃挽损,提起公诉17件18人,追回被害人财产损失200余万元;对符合刑事和解的案件,促成赔偿谅解15件,有效化解矛盾冲突,最大限度保护被害人权益,避免因案返贫、因案致贫;对涉“网络诈骗”及上下游相关犯罪坚持重点打击,起诉涉“网络诈骗”案件3件4人,起诉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相关犯罪41件67人,起诉偷越国边境犯罪18件39人。

(二)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始终抓住“稳经济”主基调,坚定不移服务“工业强县”战略。在王家镇挂牌成立“本地名优白酒品牌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定期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维权指导和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合规经营和创新发展。在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中,坚持以“三个效果”为标准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犯罪案件。起诉破坏生产经营犯罪2人,为被害企业营造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

(三)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化反腐败协作配合,促进监检衔接,做到配合有力、制约有效。依法提前介入县监委留置案件5件,坚持“以审判为中心”诉讼标准,提出调查取证意见18条,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件8人,提起公诉4人,追缴赃款85万余元。

(四)全力推动国有资源、财产保护利用。坚定守护珙县绿水青山。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守护长江流域生态屏障,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7件26人,依法打击破坏土地、森林、矿产资源犯罪行为,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犯罪10件10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督促缴纳生态修复金16万余元,开展增殖放流2万余尾,林地修复12公顷。开展撂荒耕地整治专项监督,向相关乡镇发出检察建议书5份,督促复垦耕地1000余亩。时刻盯住国有财产保护,督促相关部门追回被拖欠的水土保持补偿费122万元,收回被违规领取的养老金23万元。

(五)聚力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坚决落实好“包联”责任。在今年疫情防控中,出动600余人次参与值守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圆满完成各项防控任务。组织干警深入“包联”小区开展“敲门”行动,发放宣传资料300余册,制作宣传展板30余块,有力提升“创文”工作知晓度。持续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化解对口帮扶村群众长期积怨纠纷4起,协助争取“产业路”建设项目资金60万余元,对接成都快乐阳光发展中心向栗香村定向捐赠价值15万元物资。

二、司法为民,用心用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一)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让公益诉讼体现更强为民属性,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46件。开展生猪养殖场排污致环境污染专项监督,监督整改3处违规排污点;关注医疗卫生市场管理,督促对2家游泳场馆水质不达标和2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和防护设备使用不规范进行监管。坚决筑牢食品安全底线,对4人销售假保健品、1人销售有毒卤肉、2人销售含“地沟油”火锅提起公诉。积极配合县人大制定《关于加强巡场河保护的决定(草案)》,助力巡场河生态恢复,改善人居环境。

(二)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始终以“止于至善”理念办理信访案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6件61人,受理立案19件,均已在“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结”。制定《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实施方案》,明确院领导对信访工作的“六包”责任,督促主动履职,提升化解成效。积极组织公开听证,对争议大、有影响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评议14件次。

(三)努力让孩子们安全健康成长。抓实“检爱同行、共护未来”系列专项行动,以“我管”促“都管”责任要求,力促形成“六大保护”有机体系。开展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专项评查和执法检查工作,从严落实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制度,完成全县所有教职员工入职查询。精选15名干警家庭组建“爱心家庭”结对联络孝儿镇15名农村困境留守儿童。更好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与县公安局、县法院等部门配合对县内学校全覆盖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巡讲,发放“校园欺凌预防手册”“预防性侵害手册”1000余份。

(四)能动司法暖民心。结合司法办案,主动救助13名因案导致生活困难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1万元。在办理有智力残疾的建卡贫苦户李某泽因邻里纠纷故意伤害李某书一案中,承办检察官3次上门办案,积极协调沟通,开展司法救助,最终促成双方谅解和好,既充分保证被害人权益,又防止因案返贫,有效化解邻里矛盾。对诉讼能力偏弱的老年人诉请支付赡养费依法支持起诉3件;对赌博、容留卖淫、传播性病等案件,落实“快办快打”,提起公诉6件8人。着力增强群众“抵御力”,组织预防养老诈骗、禁毒、防范“民转刑”等宣传活动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册。

三、深化监督,聚焦主责主业促公平正义

(一)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在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侦查办案质量提升,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撤案6件,提前介入侦查活动25件。坚决树牢刑事证据观,对1人因证据不足作存疑不诉,同意公安机关撤回起诉12人,对公安机关“挂案”开展专项监督,督促实质办结8件。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审查刑事判决书212份,对2件案件依法提出抗诉。

(二)深化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执法监督。持续加强对看守所执行监督,开展对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针对安全监管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进一步抓实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全面规范日常监管,开展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张某某涉嫌违规获得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王某某调查评估监督案”入选省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优秀案例。

(三)精准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以民法典精神引领检察工作实践,以民事监督定纷止争。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0件,对民事生效裁判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案件提出纠正意见3条,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件,促成当事人执行和解3件。坚持行政检察“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件,对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政非诉执行开展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件,与县司法局协同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件,办理养殖场非法占用林地行政处罚争议实质化解案,相关做法获省检察院肯定。

(四)深化检律良性互动。尊重、支持律师履职,严格执行《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在审查逮捕和起诉阶段,听取律师辩护意见80余次,为律师提供现场阅卷、异地阅卷、12309网站预约阅卷服务160余次,为律师约见在押当事人提供远程会见服务70余次,充分保障律师辩护权。与县司法局会签《关于指派律师参与化解涉检信访和申诉案件的实施办法》,促进律师参与申诉信访化解工作。

四、诉源治理,以能动检察促平安珙县建设

(一)以检察建议助推源头治理。坚持在反复发生的违法犯罪中,分析社会问题存在的根源,提出社会治理意见。围绕粮食储备监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环保监管等问题,向相关乡镇、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10余份,督促直面行业共性问题,查摆自身监管漏洞,以有力举措落实源头性治理。

(二)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充分认识新时代犯罪结构的重大变化,认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有利分化犯罪、减少社会对立作用,积极稳妥推进政策落地落实,不批捕率、不起诉率均同比上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5人,同步辅以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和司法救助,促进形成共识,避免不服决定而申诉复议。

(三)扎实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矛盾化解、实现内生稳定的积极作用,适用该制度办理案件246件326人,适用率87.01%,提出从宽处理量刑建议306人,县法院采纳率100%。强化认罪认罚案件流程监督,对听取意见、签订具结书活动全覆盖同步录音录像,确保认罪认罚自愿合法。

五、忠诚铸魂,以自我革命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原文学习报告内容,在全院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为每名干警配备《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坚持原原本本学习、逐字逐句研读。召开支部大会、党小组会,通过组织原文学、对比学、结合学的方式,系统全面学习《党章(修正案)》。组织开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诵读红色经典”朗诵比赛和“书法颂党恩,翰墨润初心”书法比赛,形成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以专项活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和“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在全院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大讨论,围绕“七个方面”组织自查自纠,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集中观看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论片《刀刃向内》全集,撰写心得体会70余篇,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深化已建各项制度运用,从严规范检察干警办案活动。主动接受纪检监督,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人事、重大经费支出等事项讨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主动报告重大事项13项。

(三)以改革创新助推司法责任制落实。与县人大常委会、县法院共同打造“人大代表+法官检察官”双联工作机制,建立“双联工作室”,着力搭建人大代表监督司法平台,共促阳光司法。全面落实《四川省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指导意见》,按期完成经费基数上划、固定资产清查上报、公务用车编制调整等七大改革任务。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实现全部档案电子化处理,提升档案管理水平。自主研发“犯罪记录查询工具”和“检察建议自动分析平台”,在全省推广运用。制定了《珙县人民检察院“4+1+N”信访治理工作办法》,叠力化解信访矛盾,获最高检、省检察院肯定。以检察机关“两项考核”为工作抓手,不断稳强项、补弱项,确保站稳全市检察系统绩效考核第一梯队。

(四)以争先创优提升珙县检察影响力。今年来,共有11项集体和17名个人受到省、市、县级表彰奖励。与宜宾学院深度合作,开展法律理论研究,合作成果《

2022年,珙县人民检察院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和县政协通报工作4次,走访代表委员20余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开听证、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8场次,对照人大代表审议上半年检察工作报告时提出的4条意见建议改进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持续开展检务公开,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5件次,公开法律文书122份,公开重大案件信息14条。

各位代表,2022年,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稳步发展、持续提升,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珙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楚的认识到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司法办案理念需进一步转变,深层次监督、精准监督、协同监督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业务发展不平衡现象依然存在;全面从严治检还存在薄弱环节,思想政治建设、专业素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管理能力建设仍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主动思考,抓实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3年,珙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县委“稳中求进、开放合作、转型升级、提质升位”工作基调,以能动履职,更好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推动珙县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发挥检察作用,建设安全稳定和谐社会环境

严密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政治安全的犯罪行为,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持续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实促进治罪与治理并重。推动最高检关于未成年人保护“一号检察建议”发挥长久效应,努力让校园更安全,让家长更放心,让社会更安宁。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全力参与对巡场河保护,齐心协力共促巡场河生态整治,提升城市形象。

二、进一步实现能动履职,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积极稳妥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逐步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做到“真监督”“真评估”,确保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深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坚持依法公正合理保护知识产权。坚决服务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在做到依法惩治经济金融犯罪同时,及时分析风险薄弱点,向党委报告、提醒监管部门,促进提升监管法治化水平。依法惩治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积极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筑牢安全生产法治底线。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发挥“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做到“应听证尽听证”。能动履职,以“我管”促“都管”,扎实开展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起诉”等工作。

三、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维护公平正义司法环境

让“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更加实质化,强化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同步监督,继续开展对长期滞留在侦查环节案件专项监督。加强与司法行政、行政执法机关联系,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持续推进民法典实施,深化民事诉讼精准监督。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成驻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以更有力的监督促进看守所安全、规范监管。继续深化“人大代表+法官检察官”双向联系工作,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作用,共同营造公平正义司法环境。

四、进一步夯实政治忠诚,全面抓实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从党的思想建设、理论建设和政治建设上,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要义,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持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扛起“一岗双责”,更加注重把政治责任落实、体现在日常履职、领导指导和监督管理中,坚决整治利用检察权违纪违法问题,时刻警惕“轻违纪”“微腐败”问题,常态化整治顽瘴痼疾,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动形成更加自觉地“有问必录”。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各位代表,为者常成、行者常至,2023年,珙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精神,不负使命,踔厉奋发;步履铿锵,逐梦未来,为实现珙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贡献全部检察力量!

名词解释

1.“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2.“三个效果”:指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3.“六大保护”有机体系:指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

4.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业刑事案件,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将整改情况作为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以此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5.“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指对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羁押、追诉,加强对逮捕社会危险性的审查,依法能不捕的不捕,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加强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及时变更、撤销不必要的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