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15日
在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珙县人民法院院长 万 强
各位代表:
我代表珙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以来的主要工作
2022年,珙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开放合作、转型升级、提质升位”工作基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实心干事、科学作为,推进“六个实质化”(1)由“固”到“常”,共受理案件4145件,审执结3634件,为珙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面筑牢政治忠诚,确保法院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不懈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武装,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确保法院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法院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深入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举办政治轮训班,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及“实心干事、科学作为”等大学习大讨论,组织干警参观红色教育基地4批次,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培训22场次。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通过党组会、青年理论小组学习会、专家辅导讲座等进行专题学习,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演讲比赛,组织干警撰写心得体会70余篇,在微信公众号推送“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家谈”10期。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深入推进平安珙县建设。审结刑事案件212件,判处罪犯274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0人。严厉打击涉黄、赌、毒以及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05件,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47件,审结故意伤害、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33件,审结其他类案件27件。其中,审结涉众涉稳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件,涉案金额5.9亿元。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审结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5件,追赃挽损137万余元。向相关单位发出关于加强银行监管保障公民财产安全的司法建议,常态化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提升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审结民商事案件2432件,标的金额达1.7亿余元。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引导和保障功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公司、合同、投资等各类涉企案件565件,推动形成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建立专业化金融审判团队,审结金融类纠纷案件262件,引导和规范金融交易。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妥善处理宜宾天池金堂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件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实现破产案件全部清零。推动成立珙县装饰建材行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等专业调解机构,推进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印发《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制作《民营企业法律体检表》《给民营企业的五十条法律建议》,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问诊护航。向相关部门发出关于加强对苗族蜡染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建议,助力非遗传承和发展。妥善审结离婚、赡养、抚养类家事纠纷930件,保障社会细胞稳定。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审结行政案件33件。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注重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针对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涉土地征收等法律适用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相关法律法规适用进行指导,服务县域重大项目建设,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支持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优化法庭布局,配强人民法庭人员力量,5个人民法庭均实现“一审一助一书一法警”(2),不断提升基层法庭司法服务能力。建立“一镇一法官”法治共建机制,指定14名法官对口联系13个乡镇和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开展矛盾调解、法律宣传等工作。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农村自建房、养殖业等涉农案件20件,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审结的赵某诉王某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案被评选为2021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审结涉环境资源破坏案件19件,收缴生态修复资金13万余元。
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聚焦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深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与全县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专业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共同参与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诉前调解物业、劳务合同、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等涉众纠纷200余件。引导12名律师轮流入驻诉讼服务中心,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1800余人次。树牢“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理念,开展判后答疑(3)709件。发挥人民法庭优势,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珙泉人民法庭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经验被省高院人民法庭工作专刊推广。以珙泉人民法庭为示范点,全面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开展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专题调研,在上罗法庭建立“石榴籽”调解室(4),助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人民法庭审结案件1530件,调撤率达58%。创新婚姻家庭纠纷“三色”分级处置机制(5),有效预防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发生。
三、忠实践行司法为民,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民心工程
不断优化诉讼服务。在诉讼服务大厅配备诉状自动生成柜机、材料收转云柜等自助终端设备,实现诉讼事务“一站式、自助办”。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律师服务、四川微法院诉前调解等信息化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等在线诉讼服务。2022年,网上立案2108件,法庭互通车为当事人收转材料 2145件次,提供非工作日预约服务120人次,绿色通道为老弱病残群众上门立案15件次。推广电子送达、网上缴费等诉讼服务,电子送达1614件次,网上缴费1800件,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合相关部门成立全市首个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站,对19名父母予以训诫或者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通过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人进行“一对一”的专业心理辅导3次。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6件6人,向相关单位发出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司法建议书2份。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认真做好轻罪记录封存、心理疏导等,帮助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联合相关部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四个一”联合救助机制(6),形成未成年人救助合力。开展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关爱帮扶,25名干警结对关爱帮扶25名儿童,引导结对帮扶儿童健康全面成长。主动与学校结对子,10名法官及法官助理分别担任10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院开放日、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帮助青少年增强法治意识。
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执结案件846件,到位标的额2.84亿元。常态化开展司法大拜年、失信大曝光、执行大会战、拒执大打击等专项行动,创新开展“集中统一宣判日”行动,形成“每月拘留罚款、季度集中约谈、半年拒执宣判、全年声势营造”工作模式,实现强制力度层层递进。2022年,司法罚款6人,司法拘留7人,判决拒执犯罪1件。强化失信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04人次,限制高消费309人次,发布执行悬赏12份。推进善意文明执行,发出预处罚告知书22份,对于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及时解除信用惩戒措施,对117人撤销限制高消费令,屏蔽71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深化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健全执行规范化体系,加强对查控财产的监管,严格落实“日督办、周巡查、月通报”制度,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重视涉民生案件审理,审结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医疗纠纷等案件244件,全力增进人民福祉。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0余万元,对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获得赔偿、生活困难的25起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6万余元,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执结民生案件76件,执行到位金额432万余元。持续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执行专项行动,执结案件168件,追回欠薪1900余万元。
服务助力疫情防控。积极参与党委政府联防联控行动,57名干警主动加入志愿者队伍,到包联小区做好外来流动人员摸排、24小时疫情值守等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在包联小区成立临时党支部2个,全体党员下沉社区参与工作,畅通群众困难诉求反映渠道,积极收集并解决群众困难诉求。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疫情提示,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线上平台开展诉讼活动,通过“互联网+”方式开庭、调解366件,降低当事人出行风险。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落实司法责任制。修订专业法官会议规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程,促进裁判规则及标准统一。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优化绩效考核制度,提升工作质效。推进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强化四类案件(7)监管,纳入监管170件,其中院领导监管151件。加强案件、庭审、裁判文书评查,实现全年全员覆盖率100%,发出通报12期,将评查结果纳入法官业绩档案。
升级智慧法院建设。大力推进无接触式审判,在全市率先实现院机关审判庭及人民法庭“科技法庭+互联网法庭”(8)全覆盖,率先尝试“无书记员庭审”,开启智慧审判新模式。深度运用智慧执行、智能审判辅助、数字审委会等系统,对执法办案的关键节点、重要程序实时记录、全程监督。深化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成果运用,提供异地、对外查阅电子档案服务2100余人次。
推动财物统管改革。全面落实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指导意见,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分工,及时组织开展管理政策培训,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供财政保障。按期完成了经费保障上划、执法执勤车辆、不动产及物资装备资产划转等改革任务。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院,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高站位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组织设置调整,优化党务干部队伍结构,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等组织生活制度,提升党支部组织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结合“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支部书记带头讲,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充实党史教育课程,用好当地丰富的红色资源,丰富党史教育形式,不断提高党史教育质量。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深化“珙法润人心”(9)、“党建+审务”诉源治理工作站(10)等党建品牌建设,提升党建引领效能。充实人民法庭党员数量,确保法庭至少配备1名党员,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全覆盖。加强对困难党员、老党员的党内关怀,开展走访慰问4次。
高标准推进清廉法院建设。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清风润心”廉政文化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三个规定”(11)“三非”(12)工作机制,2022年,主动说明情况25人次,对1名干警进行批评教育。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13),组织干警对照自查,签订承诺书110份。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督查12次,发出通报10期,通报34人次,约谈部门负责人1次。
高质量抓好青年干警培养。建立青年干警培养机制,2022年,选拔8名青年干警为中层干部,选派1名青年干警到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挂职锻炼,推荐2名青年干警入选“兴珙菁英”人才库。强化“青蓝工程”,为新进干警指定结对老师,帮助扣好人生每一粒扣子。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依托“珙桐书吧”(14)搭建读书交流、法官课堂等学习平台,常态化开展主题读书交流活动,安排优秀年轻法官助理列席审委会,提升干警学以致用的能力。
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定期向人大汇报重点工作、向政协通报工作。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建立“法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对一联络机制,定向结对联络代表委员。搭建代表委员与法官的互联桥梁,在法院设立“人大代表+法官”双联工作室,构建以常态联络、诉讼调解、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工作保障为依托的“1+5”工作模式,定期组织“双联”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23人次,召开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7次,让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法院工作各方面。
全面接受法律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常态化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并对案件发表意见。2022年,上网公布审判流程信息2864条,执行信息1650条,实现案件各个环节司法公开。向媒体发布重要工作2次,常态化更新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站信息,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感受得到。
各位代表,2022年,珙县人民法院审判质量和效率指标排名全市前列,集体、个人获得各级表彰奖励共计20次。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距离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仍存在差距,一是诉源治理还需努力,民商事案件数量呈增长趋势,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二是司法能力还有不足,个别法官专业化素养还不高,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司法裁判在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还不够突出;三是人民法庭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庭服务乡村振兴、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还不够。对此,我们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采取更有力措施改进不足,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珙县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全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幸福珙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到法院工作方方面面。
二是服务中心大局,以更大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全方位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保障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严惩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珙县、法治珙县。依法平等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环境资源审判,以司法力量助推巡场河保护,服务美丽珙县建设。
三是牢记为民宗旨,以更实举措加大民生司法保障。妥善审理民生领域案件,持续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加快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加强纠纷多元化解,进一步加强具有民族特色的“石榴籽”调解室建设,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四是深化改革创新,以更强担当推进公正司法。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对审判权的制约监督,深入推进审判精细化管理,全力抓好执法办案主业。通过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服务法治社会建设。全面加强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推进在线诉讼、在线调解等司法活动,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五是注重强基导向,以更严标准锻造过硬队伍。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加大青年干警培养力度,不断提高司法能力水平。坚持以文化建设实质化为引领,加强特色文化品牌建设,提升队伍活力。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加强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整治,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时代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珙县人民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为珙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宜宾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六个实质化”:指服务大局实质化、诉源治理实质化、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庭审实质化、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文化建设实质化。
2.“一审一助一书一法警”:指每个人民法庭至少配备一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以及一名法警。
3.判后答疑:指为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判决、裁定内容以及从法律上正确把握和对待裁判结果,针对当事人就认定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提出的疑问,采取由法官对判决内容进行答疑的一种司法便民措施。
4.“石榴籽”调解室:指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各民族要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珙县民族杂散居特点,充分发挥司法职能,设立的专门用于化解涉少数民族纠纷的调解室,推进珙县多元解纷工作纵深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同胞安居乐业,共同团结进步。
5.婚姻家庭纠纷“三色”分级处置机制:指对婚姻家庭纠纷中潜在风险、发展趋势、可能引发“民转型”的风险指数等,采用绿色、黄色、红色进行标识和登记,根据案件潜在风险大小进行分级处理,有效预防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发生。
6.未成年人保护“四个一”联合救助机制:指从“一站式”法律援助、“一对一”心理辅助、“一体化”司法救助、“一公里”回访帮助上形成“一体化”的救助合力。
7.四类案件:指涉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有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8.“科技法庭+互联网法庭”:科技法庭是一种利用现代电子设备通信技术实现法庭现场的图像声音,整体直播录播的多媒体电子设备。将现有的科技法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拓展为互联网法庭,实现现代化信息技术与线上审判深度融合,技术更加先进,功能更加完善,体验更加便捷。
9.“珙法润人心”党建品牌:指借助“法润人心”,加以“珙”字,寓意珙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设立志愿服务队,由院领导、专业法官及青年干警组成,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疫情防控等志愿服务。
10.“党建+审务”诉源治理工作站:指将党建与审务相结合,选派优秀党员干警参与经开区诉源治理工作,通过法院与经开区的对接,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化解在诉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建工作在基层治理中珙县模式的探索。
11.“三个规定”: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2.“三非”工作机制:指关于定期报告非因正常办案需要、非正常时间地点会见案件关系人和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情况规定。
13.十个严禁:指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
14.“珙桐书吧”:指珙县人民法院立足文化建设,与珙县本土珙桐元素相结合打造的特色文化品牌,以开展读书交流会、审判实务交流会等文化活动的形式,提升干警文化素养、丰富干警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