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珙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落实情况的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和中心镇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拟安排在2月的常委会会议上。由人事代表工委、城环资和农业农村工委负责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3月的常委会会议上。由财经预算工委负责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珙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法院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巡场河保护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教育提质工程”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的常委会会议上。由城环资和农业农村工委、监察司法和社会建设工委、财经预算工委负责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的常委会会议上。由人事代表工委、城环资和农业农村工委负责相关工作。
(五)听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的工作评议报告;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再造一个“产业珙县”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暨创建省级乡村振兴成效显著示范县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巡场河保护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的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教育提质工程”工作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的常委会会议上,由人事代表工委、城环资和农业农村工委、财经预算工委、监察司法和社会建设工委负责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初步候选项目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县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暨创建省级乡村振兴成效显著示范县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的常委会会议上。由人事代表工委、城环资和农业农村工委、监察司法和社会建设工委负责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5月的常委会会议上。由财经预算工委负责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2023年上一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2023年上一阶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的常委会会议上。由财经预算工委负责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珙县2022年度财政决算(草案)。拟安排在9月的常委会会议上。由财经预算工委负责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2023年上一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2023年上一阶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珙县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珙县2024年财政预算初步方案;拟安排在11月的常委会会议上。由财经预算工委负责相关工作。
三、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
(一)开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拟安排在5月。由城环资和农业农村工委负责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珙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的常委会会议上。由城环资和农业农村工委负责相关工作。
四、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听取珙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委员会关于2022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2月的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监察司法和社会建设工委相关工作。
五、其他监督活动
结合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适时组织在常委会会议上开展专题询问。拟安排在9月。由人事代表工委、城环资和农业农村工委、监察司法和社会建设工委相关工作。开展“2023年四川丽豪半导体年产10万吨光伏级高纯晶硅+2000吨电子级高纯晶硅项目”落地情况的跟踪监督及经开区营商环境的优化情况调研。拟安排在11月。由财经预算工委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