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苏波等二人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县级各部门:
珙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6月8日审议通过:
任命:
苏波为珙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强为珙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苏波的珙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