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报批新一届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2026年6月29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
根据2026年4月1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川省市县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珙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依法报批新一届珙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与上一届保持不变,即新一届珙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为3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