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

5月27日,珙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小阳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珙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珙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调研报告》、珙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珙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珙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珙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珙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经审议,依法表决通过了上述有关报告。
会议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并现场通报测评结果。
会议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任免案。

(图为新任命的珙县司法局局长段林东进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并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凌、何丽英出席会议。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龚勋,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贵,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谢泽秋,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松列席会议。
县纪委监委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邱建涛应邀列席会议。
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县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相关负责人,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