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24-06-19 点击数量: 作者: 来源: 审稿人:


6月14日,珙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严宏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珙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草案)、珙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额数的议案(草案)、《珙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珙县 2024年上一阶段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珙县2024年上一阶段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珙县2024年上一阶段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珙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巡场河保护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会议经表决,依法通过了上述有关报告和议案。

会议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并现场通报测评结果。

会议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任免案。


图为新任命的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银波(中)、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赵依琼(后排左)、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周丁(后排右)进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并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小阳、黄芝林、陈凌、何丽英出席会议。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欣,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贵,县人民法院院长万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沐洋列席会议。

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县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相关负责人,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