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4月26日上午,珙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严宏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珙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办法》,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珙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对以上两个报告开展了满意度测评。
会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余涛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学法相关讲解。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小阳、陈凌、何丽英出席会议。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郑蓉,县监察委员会委员王宽伟,县人民法院院长万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沐洋列席会议。
县纪委监委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胡勇如应邀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县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相关负责人和县政府办等5个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