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林玲等三人法律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7-17 点击数量: 作者:县人大办 来源:县人大办 审稿人:江玉康

珙县人民法院:

珙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审议通过:

任命:

林玲为珙县人民法院上罗人民法庭庭长;

秦丹慧为珙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张学玲的珙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林玲的珙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秦丹慧的珙县人民法院上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