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任命彭韬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22 点击数量: 作者: 来源: 审稿人:

珙县人民政府:

珙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彭  韬为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珙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