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任免赵翔等五人职务的通知
珙县人民政府:
珙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审议通过:
决定免去:
周 彬的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甘 军的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局长职务;
赵文龙的珙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赵 翔为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甘 军为珙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局长;
张 熹为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局长。
珙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