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举行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3-12-13 点击数量: 作者: 来源: 审稿人:

2023年12月13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9日在巡场召开,会期预计4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珙县 202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珙县2024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珙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珙县 2024 年县本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珙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珙县人民政府2023年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暨2024年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报告,审议和表决珙县人民政府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开展2023年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满意度测评,开展2023年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履职测评;

八、听取珙县人大常委会、珙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报告;

九、决定设立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十、选举事项。


珙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