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号)
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王剑因工作原因,书面向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申请辞去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剑辞去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王剑的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依法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王剑的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截至目前,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有223人。
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