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2月26日,珙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严宏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宜宾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检查《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珙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再造一个“产业珙县” 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珙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珙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珙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委员会关于2023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珙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珙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接受王剑辞去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草案)。会议经表决,依法通过了上述有关决定和议案。
会议听取了2023年度珙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开展了履职情况测评,并现场通报测评结果。
会议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任免案。
图为新任命的珙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陈永波(右)和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王剑(左)进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并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小阳、黄芝林、陈凌、何丽英出席会议。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龚勋,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贵,县人民法院院长万强,县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邓翔列席会议。
县政协副主席熊宗炳应邀列席会议。
县人大会各专门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县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相关负责人及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