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履职测评 切实强化任后监督
2月27日,珙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上,根据《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测评办法》,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共42个负责人开展了工作述职和履职测评并现场通报结果。县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广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城管局等6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会上作2022年度个人履职情况报告,相关“一府两院”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

2022年,县十八届人大会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测评办法》,明确将政治修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部门职责、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廉洁从政等方面纳入履职监督内容,在听取“一府两院”主要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情况报告的基础上,由常委会组成人员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其年度履职情况进行履职测评,测评结果及有关情况报送县委或抄送县委组织部,以适当形式向“一府两院”通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严宏在会上强调,县人大常委会对其任命人员开展履职测评工作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具体规定,更是新时期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对人大工作的要求,被任命干部要思想上高度重视,行为上切实遵循,真正理解“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精神,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公仆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珙县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完善机制、丰富载体,强化对被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推动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实心干事、科学作为,为推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