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决定任免周杰等八人职务的通知
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任免名单
2026年3月20日珙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周杰为珙县信访局局长;
王剑为珙县民政局局长;
赵永兰为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柯涌为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
陈稳为珙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虞欣星为珙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
郑超为珙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付益为珙县人民法院孝儿人民法庭副庭长;
罗智菡为珙县人民法院洛表人民法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赵廷强的珙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王剑的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赵翔的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周志华的珙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黄波的珙县林业和竹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
蒋艳玲的珙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稳的珙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虞欣星的珙县人民法院孝儿人民法庭庭长、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郑超的珙县人民法院洛表人民法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