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决定任免周杰等八人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3-24 点击数量: 作者: 来源: 审稿人:

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任免名单

2026年3月20日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周杰为珙县信访局局长

王剑为珙县民政局局长;

赵永兰为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柯涌为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

陈稳为珙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虞欣星为珙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

郑超为珙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付益为珙县人民法院孝儿人民法庭副庭长;

罗智菡为珙县人民法院洛表人民法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赵廷强的珙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王剑的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赵翔的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周志华的珙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黄波的珙县林业和竹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

蒋艳玲的珙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稳的珙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虞欣星的珙县人民法院孝儿人民法庭庭长、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郑超的珙县人民法院洛表人民法庭庭长职务